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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验房标准及质量问题处理方法
发表时间:2015-7-29  文字 〖 〗  阅读次数:29157   [关闭窗口]

长期以来购房者的交房验收主要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为准,作为一个购房者很有必要了解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以及相应问题的处理方法,以免掉入对方的陷阱。

一、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

预售房交付的标志的主要法律文书:

(1) 以挂号信件送达的或直接送达的通知预购人验收交接的书面文书;

(2) 交付住宅商品房的,一并送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 预购人签署的预售商品房验收确认书;

(4) 预购人签署收取预售商品房钥匙的登记。

二、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哪些范围

(1)屋面防水工程;

(2)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安装工程。

三、交付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

(1)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加固补强的方式来完成对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这会保持社会的稳定,更能公平合理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自行 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其他损失的,则应由出卖人承担,这是《建筑法》第60条、《合同法》第111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第31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等所明确规定的义务。

来源: 搜狐焦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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